安全疏散管理制度
為保證學校教職工、學生生命及財產(chǎn)安全,國家財產(chǎn)安全,確保學校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實到位,特制定本制度;
學校的安全疏散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,由后勤服務中心、保衛(wèi)部門具體負責實施。消防通道、安全出口必須保證暢通,并設置符合國家規(guī)定的消防安全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;保持防火門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,應急照明、機械排煙送風、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(tài)。
嚴禁下列行為:
占用疏散通道;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到影響疏散的障礙物;在上課工作、學生休息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、阻塞和其它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。